既然莱特已选定位于东北角的地区作为乔治市,也就一心一意要把这座城市建立起来,可惜在他任期内,还是无法建立机制,一切由他说了算数。就在一夫当关下,莱特凭其个人的判断作出决定。只 有到了1800年,李特当总监督时,才有税务委员会(Committee of Assessors)的成立。顾名思义,其目的是要向个人徵税,同时也监督道路和沟渠的建造。委员中有大地主,包括詹姆,斯史谷特及大卫布朗 (《Penang Past & Present》, 1966, Page 4)。当时乔治市尚没有范围,委员会也包括发展整个槟榔屿,这是乔治市议会的前身。
坦达斯规划乔治市范围
1805年,坦达斯担任总督(此乃首次将槟城的掌管人提升为Governor)。他即是第一个规划乔治市范围的人,面积就在东北的海角一带(《Penang Past & Present》, 1966, Page 8)。有了范围以后,就更方便推行发展。
在稍加扩大下,当时的乔治市的面积除北面和东面临海外,也涵盖自红灯角沟渠与海交接处起,沿港仔墘沟渠而至吊桥头(今光大处),再由吊桥头直落车水路转入邦咯路至红毛路海滨,再沿海滨回到红灯角沟渠为止,是乔治市的范围(《槟榔屿大观》, 1950, 页60)。
1807年,坦达斯因病危而逝世,但其属下为执行其遗愿,也成立了“道路委员会”(Road Committee)。这意味着两个委员会并存在同一个时期,只是职责有些不同。
1817年时,槟城的人口已有3万6千人。不过在1819年时,莱佛士离开槟城到新加坡开创天下,对日后的槟城有相当大的冲击。
税务委员会 法定地位受承认
1824 年,富勒顿接菲力普之位,成为新总督。这一年政局有重大的变化,荷兰同意与英国交换土地,前者获得苏门答腊的明古连港;后者则获得马六甲控制权。在 1826年时,英政府乾脆将新加坡、马六甲及槟城组成海峡殖民地,由槟城总督富勒顿出任海峡殖民地(三州府)的总督。由于这一重大变化,原在1800年成 立的税务委员会首次被承认具法定地位。(《Penang Past & Present》, 1966, Page 13)
但变化 终于到来,先是以槟城作为海峡殖民地政府的中心,而原来槟城的总督也提升为海峡殖民地总督,初时看来对槟城地位提升大有帮助。可是好景不常,东印度公司为 削减开支,于1830年将海峡殖民地降级,隶属孟加拉省,并改称总参政司(Resident)(在槟城),另两位副参政司(Deputy Residents)则分别驻守新加坡和马六甲。1832年,基于新加坡不论在战略上或贸易上,都凌驾槟城,也就将海峡殖民地总部迁往新加坡(《东南亚 史》, 1965, 页214)。槟城的地位再一次降级。后来英国又恢复海峡殖民地的总督制,保留另两州的参政司职位。
1835年市局法令生效
1835 年,英国政府制订的市政局法令生效,但不能引用到海峡殖民地(只涉及印度),直到1839年取代1827年的法令后,有关新法令终于可以在三州府实施。其 要点如下□允许所有的屋宇被征不超过其年值10%的门牌税;某些建筑物获得豁免。向所有的引擎车、马车及动物拉车徵税;同时所有车辆要注册。所征得的收 入,在孟加拉省总督的训令下,必须要进行对街道和街灯检视和维修以及造路、建桥及相关措施,以保护新加坡、马六甲及槟城的市民(《Penang Past & Present》, 1966, Page 15)。
这个时候,市政局尚未成立起来,只有委员会。有关首席执行员的 委任及一切事务概由参政司取决,因此行政未能上轨道,不满由兹产生。到了1848,又有新法令出炉,允许乔治市将税务委员会等组织并为市政委员会 (Municipal Comiittee)。虽然有了法定的委员会,但仍受制于东印度公司而无实权。其中一项令槟城市民难以忍受的是槟城已采用英国的货币单位,但孟加拉省方面 坚持账目及薪水使用印度的卢比来计算。印度政府甚至坚持在槟城采用卢比,而槟城人民认为孟加拉远离槟城,不知实际情况,竟将自身律法强加于他人身上。这种 被认为不公平的争执,直到1856年英国通过新法令用以取代印度通过的1848年的市政局法令才告结束。
在这项新法令下,它规定每一个州成立各自的市政委员会,成员不超过五名。各州的参政司是委员会主席,另一名由海峡殖民地总督委任,余3名由纳税人选出。
此 外,法令也对“选民”的资格作了规定及“投票”的方式;同时这个委员会的经济来源取自对门牌税的征收(不超过年值10%)及对土地税(不超过年值5%)征 收,还有是车辆的收费。整个新法令在1957年1月1日才正式生效。从那一天起,原有的市政委员会被市政局所取代,在理论上是为市政局管制乔治市的开始, 因此1857年是槟城地方议会的奠基年(《Penang Past & Present》, 1966, Page 16-18)。
纳税25卢比获投票权
既 然市民有权以纳税人身份投票选举市政局议员,也就有所规定凡每年纳税25卢比以上者均得投票。而这是于每年的12月首周第一日举行。换句话说,议员一年一 任(《槟城市政局百年特刊》, 1957)。由于市民对“民主”意识不强,也不知怎样投票。华人的纳税者则被拉拢投自己的“朋友”一票(在新加坡只欧人投票;在马六甲选举作废)。这样的 选举有些搞笑,不算是民主意识的萌芽期。
在1863年时,又对议员任期改成三年,仍然没有使选举具有意义。当1867年海峡殖民地正式移交英国管制后,也结束了印度政府和东印度公司长达百多年的“统治”(东印度公司已在1858年结束业务)。但它没多大改变乔治市的实质地位。
1888年,市政局议员的权限已被限制只管理乔治市市区,并对城市界线重新确定。
1913年,市政局新法令暂终止“民选”市议员,改由总督委任所有市议员。而议员的人数在后来增加至12名,主席1名(我们华人所说的12商就是委任的市议员)。
前后算来,截至1957年采用全部民选议员制为止,被委任为市议员者总共115人(有者被重新委任不在其数)。这些议员对乔治市的发展有其一定的贡献。这就是乔治市议会的由来。我们将在另一章讲述50年代以后的乔治市市议会的一波三折之变。

在过去2个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巴生车站课题,再次让向来言论出位的雪州议长兼双溪槟榔州议员邓章钦成为媒体焦点。不过,这名4届州议员或因此遭到党的对付,其政治生涯将面对冲击。
作为抗议,一度酝酿退党的马尼卡(左图)已辞去公正党雪州署理主席职。查尔斯则促请邓章钦自行卸下雪州能力、公信力及透明特选委员会主席职,并要求邓章钦公开道歉。
另一方面,查尔斯(右图)告诉《当今大马》,本身仍在准备该封投诉邓章钦的信函,因为他需时翻译邓氏在中文媒体上发表的言论。




霹雳高级行政议员倪可汉(左图)在前天(2日)质疑昆仑喇叭新村村长选举的合法性。他的理由是,在该村约2000名合格选民中,仅有三分之一出来投票,因此该次选举“根本不具代表性”。
人民公正党新邦波赖区州议员曾敏凯(左图中)在去年12月24日宣布在昆仑喇叭新村推行“民选村长”制度,并且1月1日举行了投票,其中人民公正党昆仑喇叭支部主席丁春荣丁春荣,击败4名对手当选为民选村长。